我 被 點 名 了 


OK...首先,完全不知道這是什麼遊戲....


今天有人在我的地盤上 說我被點名參加串連遊戲-怪癖「chain post」

現在搞清楚 怪癖「chain post」 原來不是 〔大逃殺〕 

害我有點失望 不過還是來玩玩吧


遊戲規則Game Rule:

1.被貼後,請寫5項個人怪癖

2.然後請再轉貼5個人

3.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
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「哈哈!你被貼了。」

(一定要這樣做哦!!!)


Blog之間的串連遊戲 - 怪癖「chain post」,玩法很簡單的︰

先寫自己的五個怪癖, 然後再點出五個blog!

而被點中的blogger就再寫自己的五個怪癖及再點選五個blogger

如此論推....


所以現在是 豆豆-->浩剛-->比托尼諾-->

我> 阿關朴美月金銘RANGO

(以上名單考量是.好友 + 常來給我捧場的恩客..不..是常客啦..

KEII...我本來想點你的啦..不過你沒網誌說...)


我的個人怪癖....其實我沒什麼怪癖耶..勉充其為..

1.無聊的時侯..算錢.把撲滿裡的錢全倒出來,開始算,算完後再放回去.

2.學倉田紗南自己編一些奇怪的歌.並幻想有一天有可能會紅.

(不知道倉田紗南的人可以去看一部叫做”玩偶遊戲”的卡通)

3.把喜歡吃的東西留在最後吃,結果往往因為吃太飽而吃不下.

4.逛童裝時會想幫我”未來”兒子買雙很帥的NIKE球鞋.

5.”聖誕夜驚魂”和”紅磨坊”原聲帶可以反覆連續聽上超過四小時(*7天)也不嫌膩.

(聽到我姐求饒:拜託你換別張聽行不行啊..)



明明就不算怪癖的怪癖...誰叫我太正常了啊..唉呀呀..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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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su07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